2022年暑期在即,为切实做好学校暑期各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暑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假期安排
学生暑假时间为7月4日-9月3日,学生9月4日返校注册,9月5日上课。暑期学校时间为7月4日至7月31日。研究生暑假时间由各教学科研单位和导师,依据教学科研实际妥善安排。若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学校将及时调整开学安排。
(二)教职工假期安排
教职工自7月9日-9月1日期间安排轮休,轮休期间校部机关、校区机关和各教学科研单位须保障暑期学校、配合审计、招生录取、重要科研任务、暑期修缮工程等重点工作正常开展;暑期如遇紧急特殊情况,教职工须保证随时到岗工作;全体教职工于9月2日正式上班(9月3日、4日正常上班),做好开学准备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暑期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积极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二是做好配合审计工作。
三是做好2021年度“双一流”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四是开展暑期学校工作。
五是完成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六是持续做好学生就业工作。
七是精心组织学生社会实践和实习实训。
(二)做好师生教育管理服务
暑期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留校师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非必要不离开校区驻地,确需离开的要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手续。与师生保持定期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摸排、动态掌握暑期师生医务员工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形成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引导师生医务员工主动加强健康监测,落实居家和旅途防疫措施。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遵守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境外。暑期师生医务员工按照属地和学校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各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暑期安全工作,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与学校正在开展的安全工作专项巡视整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校舍安全排查等工作相结合,统筹做好各类安全工作。假期前、开学前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和安全宣教工作,细化安全措施,排查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暑期学校、社会实践、实习实训、招生招聘等安全工作。坚持安全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实行假期实验室运行报备制度,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和生物安全管理,按时做好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学院每天安排1名处级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白天(8:00-18:00)在岗值班,夜间(18:00-次日8:00)在校区驻地负责听班。附值班表如下: